首先,公司治理结构的权力制衡。国有
信诚人寿保险公司应明晰产权,鼓励企业法人持股,企业法人不仅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用“脚”投票,还可以通过董事会用“手”投票,有利于形成公司内部的股权相互制衡,减少内部人控制。优化董事会的规模和结构,改变董事会中内部董事比例过高,提高外部独立董事比例,实现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分离。强化监督机制,改善监事会的人员构成、赋予监事会更大的监督权力以及更为明确的实质性监督手段,同时应鼓励多元主体参与监督,实现多元主体的共同监督。其次,实行债权人和员工代表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决策、实施监督。债权人代表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,能够对公司运营进行事前、事中和事后治理,比如银行监事可通过银行账户及时观察到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、资金流转情况、偿债能力等,进而对企业的经营现状作出判断,并通过监事会约束公司决策者的行为。在董事会中增加职工董事,为表达职工的意见和要求、与股东进行平等对话与协商提供了有效途径,而职工监事在公司内部,能比较容易观察到董事与经理人员行为,有助于及时作出预防性措施或惩罚性决定。最后,实行经营者和员工持股制度。经营者持股使经营者成为公司的所有者,通过制度设定使经理认识到,只有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,才是自己福利不断改善的最佳途径,从而使经营者把自身利益与公司、股东利益紧紧联系在一起。
信诚人寿保险职工持股制度使职工具有股东和雇员的双重身份,作为雇员,职工掌握着公司经营决策的充足信息,参与经营管理的成本较低;作为所有者,职工的收入来源不仅有薪金收入,还来源于股息和红利,职工有经济上的动力更加努力地工作,从而形成参与公司治理、提高公司绩效的热情和愿望。